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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规定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学生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需提供市级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学校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学生等);

(六)跨学科门类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申报材料

申请转学的学生应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

(一)申请转入

1.学生转学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系部公章);

2.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一式三份,加盖系部公章);

3.学生每学期成绩单(一式三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4.学生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招生部门公章);

5. 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拟转入招生部门公章);

6.相关证明材料:

①因病转学的,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一式三份,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②特殊困难转学的,出具特殊困难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市级民政部门公章);

7. 转出学校院(系)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加盖院系部公章)。

8.转出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加盖校公章)。

9.转出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网站公示截图,公示结果由公示部门出具,一式三份,加盖公示部门公章)。

10.拟转入系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加盖系部章)。

11.拟转人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加盖校公章)。

12.拟转入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网站公示截图,公示结果由公示部门出具,一式三份,加盖公示部门公章)。

13.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转学(转入)审批表(一式四份)。

(一)申请转出

1.学生转学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系部公章);

2.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一式三份,加盖系部公章);

3.学生每学期成绩单(一式三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4.学生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招生部门公章);

5.相关证明材料:

①因病转学的,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一式三份,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②特殊困难转学的,出具特殊困难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市级民政部门公章);

6.系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一式3份,加盖系部公章);

7.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加盖校公章)。

8.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网站公示截图,公示结果由公示部门出具,一式三份,加盖公示部门公章)。

9.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转学(转出)审批表(一式四份)。

跨省转学

如若跨省转学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办理转学。

办理时限

1.办理转学确认手续在每学期开学的一个月内进行,其余时间不接收转学材料;

2.跨省转学时间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办理。

注意:如遇政策偏差最终解释权由教务处解释